一、招聘岗位:乐山文庙工作人员
二、岗位职责
1、负责乐山文庙文创产品销售、出入库整理、产品盘点、收集和分析客户需求,定期更新文创产品等基本工作工作;
2、辅助文庙内开展的各项活动,具备一定的讲解能力。
3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岗位要求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规守纪,品行端正,诚信廉洁,勤奋敬业,团结合作,有良好的职业素养;
2、专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;
3、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,形象气质佳、善于沟通,亲和力强;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,资料整理能力;
4、市场营销、旅游等相关专业或有景区工作经验者优先;
5、抗压能力强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。
四、福利待遇
1、每周单休,周一为固定休假日,周二至周日正常上班;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,享受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或调休假; 满1年工作期后享受年休假等相关规定假期;
2、实习期试用期为1个月,实习工资为1800元/月;转正后购买4险,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、绩效工资构成。
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合计
2200 400 400 3000元/月
注:主动拓展部门业务,根据业务数据,按部门绩效考核制度提取相关提成。
五、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
1、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2、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期内的;
3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、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;
5、有赌博、吸食毒品记录者;
6、拖欠公款,有记录在案者;
7、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;
8、品行恶劣,曾被其他单位辞退、开除人员;
9、体格检查不通过者。